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1.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5]168号文核准建设,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05]230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受项目法人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业主代表,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管理。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联合各施工合同段承包人项目总经理部(见下表)现决定对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金塘大桥钢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中标后将作为供应商与金塘大桥各施工合同段承包人项目总经理部签订供货合同。
金塘大桥土建工程施工承包人名单
合同段号承包人名称
I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II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III-A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IV-C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IV-D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
IV-E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IV-G定标后通知供应商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钢筋(R235、HRB335、HRB400)数量为:约2.5万吨。
3.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述要求的钢铁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均可凭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06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6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对钢铁生产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05年带肋钢筋产量不低于100万吨;
(3)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4)近五年内无材料质量或材料供货方面的败诉案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供应和运输能力。
对钢铁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
(1)经销商必须为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其代理的钢铁生产企业应满足上述对钢铁生产企业(1)~(4)款的规定。
钢铁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20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水务大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投标文件签字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沥港码头
邮编:316032
传真:0580-8052900
电话:0580-82615208052925
联系人:程致高 陈岱杰
招标人: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金塘大桥土建工程各施工合同段承包人项目总经理部

